2011年5月31日

陷入罪中,無法自拔

據探險家說:「非洲獵人捉拿森林中的猴子,並不須安置圈套或陷阱,他們只要帶一壺摻蜜的啤酒到樹林去,把壺蓋打開,自己藏躲附近就行了。猴子因好奇,一個個從樹上跳到壺前。開始只想嘗一嘗那甜味,以後越喝越多,就亂打亂鬧、亂跑亂跳,直到醉倒為止。這時獵人就開始行動,不到幾分鐘,酣睡的猴子們,就都已被繩子堅牢的縛住,及至醒來,才知道自己已成了獵物,這時任憑你亂叫亂咬,總是徒勞無益。」
其實這摻蜜的啤酒就像是我們生活中的許多小過錯,看似一點點沒有什麼,學生說個小謊欺瞞父母、學生考試作弊、商人貪小便宜偷斤減兩。這一點的罪看似無傷大雅。我們在這些摻了蜜糖的罪中,嚐到一些甜頭,直到你沉醉入迷。最後我們就會像這猴子一樣,被罪惡打成的鐵鏈緊緊捆鎖,落在痛苦難熬之中。
你可能會說:「我才不會像猴子一樣那麼笨勒!我會看情況克制自己!」但在陳進興伏法前寫的一篇給年輕人的信中提到:「為什麼我會接二連三的在罪中打滾......也許你自以為很有自制力,可以掌控自己的腳步......但有時候一個疏忽就可能身不由己...」。陳進興這位死刑犯自己現身說法,他形容自己陷在罪中,並在罪的漩渦中不斷往下沈,直到滅頂為止,無法脫身!
聖經記著「原來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定期﹐魚被惡網圈住﹐鳥被網羅捉住﹐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﹐世人陷在其中﹐也是如此。(傳九12)」我們世人既然陷在罪中,我們可能靠自己離開罪嗎?有人說做好事,做好事真的能讓你脫離罪的捆鎖嗎?
美國有位青年,游手好閒不務正業,在犯了殺人罪之後,棄家逃到法國。在法國隱姓埋名,找到新的工作最後成家立業。十多年後的一天,忽然有個國際刑警帶著法國警察來找他說:「美國政府要捉你。」他的面孔立刻變色,知道不好了,回頭問妻子說:「我是否一個好人﹖」他的妻子說:「是的!我與你結婚已經十多年,我證明你是善良的人。」但那位國際刑警說:「別的我都不管,只知道十五年前,你在美國殺過人,現在政府要拿你歸案。」最後,這人只有束手就擒。這年輕人雖在接下來的十多年,沒有再犯罪殺人,甚至有人可證明他這段時間是善良的人。但犯罪的事實,不會因做了好事而消滅。
聖經提到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(羅三23)」而犯罪的後果就是死,沒有人能逃避罪的追討。那麼我們不禁要問,難道我們真的沒有辦法離開罪的捆鎖嗎?好在,聖經在另外一處提到說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(約壹一9)」。
親愛的朋友,你願意承認自己的罪,讓神親自幫助你脫離的捆鎖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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